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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黄山/宏村/景德镇/婺源/井冈山双卧12日游

庐山/黄山/宏村/景德镇/婺源/井冈山双卧12日游

行程概要

展开更多 D1乌市-南昌 > D2火车上 > D3抵达 > D4井冈山 > D5井冈山 > D6南昌-庐山 > D7九江-景德镇-黄山 > D8黄山 > D9婺源-南昌 > D10南昌-乌市 > D11火车上 > D12抵达 >

乌鲁木齐

行程天数

12

售  价

行程亮点:

?升级体验  t品尝特色红军餐

?卓越品  t全程纯玩、不进购物店、放心出游

?红色经典   t传承红色文化、弘扬井冈山精神


  • 费用说明

行程安排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DAY1
乌市-南昌

出发前往英雄城—南昌,抵达由专车司机接您前往酒店,到达酒店后在前台报预订人名字手机号码拿房入住,可根据您自己的时间安排自由活动。

: 火车上

: 自理

DAY2
火车上

沿途欣赏风景

: 火车上

: 自理

DAY3
抵达

抵达由专车司机接您前往酒店,到达酒店后在前台报预订人名字手机号码拿房入住,可根据您自己的时间安排自由活动。

: 火车上/南昌

: 自理

DAY4
井冈山

早7:00指定地点集合,乘车赴革命摇篮—井冈山(全程高速及一级盘山公路约350公里,车程约4.5小时约),参观雄伟壮美的“井冈红旗”。一是它像一块屹立不倒的巨石,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井冈山奠基;井冈山——“一号工程”【博物馆】,参观井冈山中国第一画【井冈山斗争全景画声光电演示管】(60元/人自理自理):体验到“五百里井冈尽现眼底,八十年前峰火再现眼前”的真实情况参观毛泽东同志旧居【茨坪旧居】,后乘环保车游【大井朱毛旧居】(1927.10.24毛主席来到井冈山第一个住所,房前有“读书石”,房后有两棵“神奇树”同中国的命运关系荣辱与共。)后入住酒店。晚餐后可自行前往井冈山天街自由活动! 温馨提示:景区实名制够票,请带好身份证取票

: 井冈山

: 早中晚

DAY5
井冈山

早餐后,乘观光车游【黄洋界】(五大哨口之一,1928年8月敌军四团攻击该地,我军兵力只有一个营,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毛主席专门写了《西江月.井冈山》纪念),参观峡谷深幽、奇峰险峻、林翠花香、飞瀑成群的【五龙潭瀑布群】(客人可步行或自费乘坐往返索道72元/人),中餐后瞻仰【北山烈士陵园】((如遇政策性闭馆,取消此行程)(由井冈山革命烈士纪念堂、井冈山碑林、井冈山雕塑园、井冈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组成),参观碑林140块书法碑刻,参观雕塑园有20多位革命代表人物塑像组成,如毛泽东,朱德,贺子珍等人,参观井冈山烈士纪念碑,是看茨坪最佳位置,
可看茨坪全景。返回南昌,结束红色学习之旅

: 南昌

: 早中

DAY6
南昌-庐山

早餐后,前往【庐山风景区】(门票160元/人自理,景交90元/人自理),途经群峰环抱、山水相映、桥如虹、水如空--【芦林湖、芦林大桥】观芦林一号别墅--毛泽东旧居、现为庐山博物馆,芦林一号别墅座落在芦林湖畔的一片绿林丛中,是1960年专门为毛泽东建造的别墅,1985年起为庐山博物馆,庐山建筑代表作之一(游览时间约40分钟),参观国共两代领导人居住过的【美庐别墅】或【老别墅的故事】,参观中央三次庐山会议旧址【会址】。游览形如提琴的--【如琴湖】,唐代诗人白居易咏诗《大林寺桃花》中“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地方--花径、白居易草堂,相传天降金龙化作虹桥助朱元璋兵马脱险的--天桥,晋代东方名僧慧远采撷花卉、草药处,四季如春、犹如锦绣的--锦绣谷,观妙亭、谈判台。后入住酒店休息 。

: 九江

: 早中

DAY7
九江-景德镇-黄山

早餐后赴中国瓷都—景德镇,参观【皇窑景区】位于景德镇陶瓷发祥地南河之滨的五代、宋、元窑址群众,景区占地面积210多亩,是按国家"5A"级景区打造的国内唯一、世界独创的全景再现、活态传承、真实演绎历代御窑制瓷的陶瓷文化旅游景区。皇窑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制瓷)生产性保护和研究示范基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景区有六个院落组成,分别为:有全面展示御窑传统制瓷工艺的宋、元、明、清作坊,
游览【宏村】(门票已含)始建于南宋绍熙年间(公元1131年),至今800余年。被誉为“中国画里的乡村”。2000年11月30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依据仿生学建造,具有独特造型的“牛型村落”——“山为牛头树为角,桥为四蹄屋为身”。游览“民间故宫”的承志堂,敬修堂、月沼和南湖,枫杨,白果两棵古风水树;为徽派古民居的典型代表,感受徽派古民居青瓦白墙以及博大精深的徽州文化。后入住酒店休息。

: 黄山区域

: 早中

DAY8
黄山

早餐后,乘车赴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AAAAA级风景名胜区--【黄山】(门票190元/人自理,景交38元/人自理,自理缆车上行90元/人或步行上山),游览玉屏楼、迎客松、玉屏卧佛、送客松,观天都峰、松鼠跳天都,走百步云梯、登鳌鱼峰、观老鼠偷油,老僧入定、鳌鱼吃海螺、鳌鱼驮金龟、走天海、登华东第二高峰--光明顶,登高望远,体现君临天下之感觉,观《红楼梦》之通灵宝玉--飞来石,梦笔生花、"人间美景,到始方信的黄山松代表景区-始信峰景区:黑虎松、连理松、龙爪松、探海松、神琴松。自理缆车(80元/人)或步行下山,后入住酒店休息。

: 黄山区域

: 早晚

DAY9
婺源-南昌

早餐后,游览中国最美乡村、世界摄影圣地婺源,游【梯云人家?梦幻田园、“挂在坡上山村” 篁岭】(自理索道130元/人)乘观光索道上山,游览以“晒秋”闻名的婺源篁岭民俗景区,被誉为中国最美符号,周边梯田覆叠白云环绕。春季千亩梯田油菜花,漫山遍野的新绿、嫩黄,震撼视觉冲击。
【天街】民居围绕水口呈扇形梯状错落排布,U形村落带您体验南方的“布达拉宫”。徽式商铺林立,前店后坊,一幅流动的缩写版“清明上河图”。家家户户屋顶晒盘云集,绘就出一幅“晒秋人家”风情画。
【卧云桥、垒心桥】索桥似玉带将两岸的梯田串接,体验百米高空玻璃栈道。俯看脚下梯田油菜花,感受未有过的油菜花。在观景台上你可以拿出相机拍下美景,走进梯田油菜花感受人在花海中的神话。
【百花谷】欣赏紫色花海薰衣草、三角梅、玫瑰、孔雀草花、紫薇花等美景,近距离欣赏花海世界,形成“窗衔篁岭千叶匾,门聚梯田万亩花”的美景。后入住酒店休息。

: 南昌

: 早中

DAY10
南昌-乌市

结束愉快的江西之旅,返回温馨的家!

: 火车上

: 早

DAY11
火车上

结束愉快的江西之旅,返回温馨的家!

: 火车上

: 自理

DAY12
抵达

抵达乌市

: 自理

: 自理

费用说明

接待标准

1、住宿:全程四星舒适型酒店,若出现单人或单男单女时,需补房差,如酒店有三人房或加床,则不需补房差)行程中的所列酒店仅供参考;

2、用餐:54正(10人一桌8菜1汤,若人数不足10人,则减少菜的数量或调整菜单;

如不用餐餐费不退)如成团人数不足8人餐费退还客人不做团餐;如因游客原因不吃团餐不退餐费

3、门票:行程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自理,赠送景点不去不退;

4、交通:当地全程空调旅游车(按人数定车型保证一人一正座);

5、导游:行程中所安排导游为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的优秀人员;

6、全程31超市;自愿消费不强迫;(厨具,珠宝,乳胶,丝绸4店,每店停留120分钟)

(博物馆和土特产超市茶叶不算店)。无任何强制消费,须配合导游,严禁中途离团,每店约120分钟左右,如参观购物中途离开需补报名差价150元/人/店)

其他说明

1、30-70周岁,2-6人同车,单男全安不收

2、庐山门票65岁以下自理160元/人,65岁以上免票。黄山60岁以下门票自理190元/人,60-64岁门票自理95元/人,65岁以上门票免。

不含项目

1. 不含项目:庐山景交90元/人、黄山索道170元/人、黄山景交38元/人、篁岭索道130元/人

2. 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包含的其它费用:如景区内二道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索道、租赁等费用。

4、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5、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及“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6、儿童的“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例如产生超高餐费、门票等需客人另付!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8、航空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9、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小童费用说明

1、1.4米以下含导服费及汽车车位以及餐费,不含(门票、火车票、酒店床位、环保车费用、缆车费用)如超高客人自付费用;小童如需含往返火车卧铺,费用在小童价上加火车票费   元/人。

2、超过1.4米以上的小孩,按成人收费,如不占床我社可退床位费  元/人(晚)。

温馨提示

1、餐饮方面:全程用餐的情况会根据游客游览的时间做一个合理的调整,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旅游目的地饮食习惯与出发地不同,江西口味重、偏辣且油腻,主食以米饭为主。不一定都能符合游客的口味;餐厅的服务水准也与广东有一定差距,有需要时请与导游及服务员联系;我们将尽快为你解决问题。

2、酒店方面:为了提倡环保,现各酒店已经开始逐步取消一次性牙膏牙刷等物品,请游客自行携带洗漱用品;使用酒店物品时,请看清是否免费使用。退房时自行结清房间提供的饮料、食品、洗涤和长途电话费用。抵达酒店后,旅游者须听从导游安排;酒店住宿以两人一室、自由组合为原则,如出现单男单女,本公司将安排拼房、加床或安排三人间,如不行客人则需现补房差;如果旅游者特别指定单人房间,请于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并取得本公司的确认,以免出行后产生纷争。

3、酒店的设施与城市酒店有一定的差别,江西景区因地处山高,云雾环绕,(如:相对潮湿、规模较小),请游客多多理解;山区酒店热水限时供应(具体时间当天通知);部分酒店房间不配备独立空调,有些酒店房间开空调需另外收费(空调长期受高山气候影响,效果可能不是太好,敬请谅解!)

4、安全方面:游客从事潜水、漂流、骑马、游泳、攀岩等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活动和自由活动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来自主决定,老人和孩子应有家人陪同不能单独活动;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抵达景区后,请谨记集合地点、时间、所乘游览的巴士车牌号。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提示和忠告,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在景区参观游览时,请听从导游的安排,不要擅自离队,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者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

5、请游客出发前根据旅游地天气情况准备适宜出行的衣物、鞋子、雨具等;

6、请游客依照个人习惯带适量常用药品、护肤用品(防嗮、保湿)等;

7、江西气候相对干燥,请勿在景区吸烟。

免责情况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如遇到堵车等非旅行社原因造成的误上火车及误登飞机等其它经济损失,旅行社概不承担责任。可在根当地协助处理,所产生的费用一切由游客承担。

3、自由活动时间,请听从导游安排的准确集合时间及地点!如因客人自愿自行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活动,出现任何意外受伤情况,责任由客人个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意外情况发生时,旅行社已经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扩大损失,但游客不予配合而产生的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5、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旅游者在境内、外不准许参与色情场所等其他法律所不允许情况的活动,如有前往者,须负责自己的行为后果,本公司已作说明,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补充协议

此协议与《团队国内包价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经旅行社(甲方)与旅游者(乙方)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前往由甲方安排的在销售行程中注明的旅游购物场所,则协议安排旅游行程购物场所参观。具体约定如下:

一、说明:为体现地方特色,在此线路设计上有以下购物点作为旅游的参观点,在团队旅游行程中,加入参观以下特色购物店的活动项目,购物商场证照齐全,是对社会开放的商场.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游者如不愿参加以下购物店,则在报名时另外选择其他的包价旅游线路,特此说明。

二、购物场所及相关:行程全程将包括3店+1超市 指定特产商店。

序号

商店名称

商店购物内容

停留时间

1

婺美优品

特产超市

120分钟

2

民俗文化丝绸博览馆

丝绸

120分钟

3

珠宝展览中心

珠宝、玉石

120分钟

4

现代厨具展示中心

厨具

120分钟

三、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且必须于旅游合同时一并签订;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和领队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购物场所或参加自费项目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本协议签订后旅游者或旅行社不得单方面修改或毁约,如发生此情况:单方面修改者或毁约者将承担一切的经济赔偿。

2、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其他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3、本协议约定下的由甲方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

 

一、费用包含:

1、门票:含景区半价门票

2、交通:具备客运资质的空调旅游车(按人数定车型保证一人一正座);

3、餐费: 13                                  

4、住宿:舒适型酒店标间或三人间、酒店含空调

5、导游:甄选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请客人自愿先择购买)

二、费用不含:

1、旅游者旅游期间个人消费及单房差不含

2、景区小交通不含:井冈山环保车80/人、龙潭索道70/人、全景画馆60/

三、特别提示:

1.有些景区景点对于军人、老人、儿童等特定人群有一定优惠,请旅游者提前向导游出示证件以便导游购买优惠门票,如购买门票后再向导游出示,将不能享受优惠。如有享受优惠票者,当地导游现退旅游社优惠票。

2.以上行程、火车车次及酒店安排以出团通知书为准;当地接待社在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对行程先后次序作出相应调整,敬请谅解!

3、行程内景点为套票,减少任何景点概不退门票;

四、注意事项:

1.导游举“喜洋洋假期”导游旗接团!

2.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等),在办理乘火车或登机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行,责任自负。

3.建议客人出游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自驾车、滑雪、漂流、攀岩等高风险项目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建议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累计保额的50%赔付,小童累计保额上限为10万元。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4.请游客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游客签名的意见书,将作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如有问题在当地及时提出解决,若不能及时解决,需在当地备案,否则团队结束回来提出任何问题我社概不承担。

5.此线路不接受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客人及80岁以上游客的报名。

五、安全须知:

1.用餐口味南北各地有别,江西餐偏咸辣,如方便可带些本地的小吃或开胃菜;

2.景区公路弯多急可能会晕车;绿化比率高故有蚊等昆虫;请游客自带常用药以备不时之需(如:晕车药.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

3.乘坐景交车应注意,每次下车时应物品随身携带,如有遗失很难找回,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防止被窃,离开住宿前检查好行李,避免旅行中临时忙乱,丢失物品;

4.在景点要注意一切消费和活动要遵纪守法小心上当,有什么不清楚的可咨询导游,晚上可以自由活动,出行前最好结伴,忌单独出行;

5.在景区游览时,请爱护环境卫生,不破坏景区资源,请在允许吸烟的吸烟区吸烟;

6.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应随身携带药品及饮水,以备急需,切不宜单独行动,建议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饮酒过量的游客以及70岁以上老年人尽量避免乘坐缆车上下山;

7.各地景区的物价一般比市区略高,而且在小商贩处购买东西有可能碰到假货,所以请在出门前备好,避免在景区购买;

8.景点内路窄,人多,时以缓步为宜,不可过速,为安全计,一定要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9.参观时应跟随导游,团友相互照顾,不要只身攀高登险;

10.在景区观景台照像时,摄影者选好角度后就不要移动,特别不要后退,以防不测;

11.下雨时不要攀登高峰,不要用手扶铁链,亦不宜在树下避雨,以防雷击;

12.浴室地面湿滑,请在浴室做好防滑工作:准备好防滑垫或者浴巾!以防滑倒摔伤;另外请正确地使用坐式马桶,以防意外!

风险须知及安全提示书

一、行前解约风险提醒:

1.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约的,将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旅游者还需要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请旅游者详细阅读合同相关内容,充分考虑自身出行可行性。

2.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

二、人身财产安全及游客须知警示:

1.确保身体健康:确认自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和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服用药物的,请随身携带并带足用量。

2.注意饮食卫生:散客团当地尽量做些符合大众口味、清淡些的菜,但还是常有团友吃不惯,更有团友因水土不服泻肚,如果肠胃不好的团友,请备好药品(如霍香正气丸等)。景区的团餐可能吃的不大好,不能跟自家口味相比,而且,团队比较多,餐厅的服务和态度会不到位,敬请游客见谅。江西山区(井冈山、三清山、婺源、庐山等地)的宾馆餐厅厨师大多数为当地人,食品必须由市区车辆托运到山脚然后人力挑上山,江西口味偏辣,且油腻,主食以米饭为主,江西本地大米口感生硬,没有北方大米口感柔软,面食偏少;菜数量偏少,景区内荤素搭配偏多,全荤菜极少;江西以农业为主,工业污染少,之所以江西本地的蔬菜及水质口感非常好!旺季期间,用餐时间可能会比较短,当地用餐服务会差些,请客人谅解,在婺源游览的过程中,请一定一定要听从导游的安排,以免走失。请一定要记好当地导游的电话,保持联系。如个人有口味上的偏好,当地可自费加菜,或请自备小咸菜,或辣椒酱等!

3.酒店房内如有自费用品,用后请您自觉到总服务台交费,公共物品要爱护,损坏物品需按酒店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山区特有的云雾气候,含有大量的水份,入住景区的游客会有一种阴暗潮湿的感觉,比较潮湿,所以晚上睡觉必须要盖上棉被。

4.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高原、海滨、草原等特殊气候、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防高原反应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5.注意人身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忌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的或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或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帮助。

6、山区旅行:(特别是三清山这种高山景区),年老体弱者、孕妇及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患者不宜前往。如确需游览,除随身携带的救急药品外,还应有亲人及医护人员陪同!

●景区门票请随身携带,以备查验,遗失不补。(庐山、三清山、婺源如需二次游览景区,请在第一次查验景区门票时办理指纹登记)

●江西部分景区景点到景点之间需乘坐景区环保车,周末或假期期间人多,会出现排队等环保车现象,请游客耐心等候。到每个景点的环保车会出现乘坐的不是同一辆车,故游客下车前需检查好自己的行李或贵重用品,以免落在车上。

●为了保护景区的清洁卫生,不可随地乱扔垃圾、废物,沿途皆有垃圾池。

●在小商贩处购买东西有可能碰到假货,所以请在出门前备足电池和胶卷,避免在景区购买,当地特产最好货比三家,以免上当。

●当地景区非常注意环境保护和清洁维护工作,还请游客多加留心,共同呵护我国的文化和生态环境。

●防范水上风险:水上游览或活动,应加倍注意安全,不可擅自下水或单独前往深水区或危险水域,应听从指挥和合理劝阻。

●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人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行驶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主要是坚果类),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保管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入交运行李、酒店房间里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携带旅行票证: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妥善保管或由领队、导游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保持通讯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

●旅游旺季及黄金周假期期间:旅游人数较多,会出现景点排队、交通拥堵、住宿紧张、餐厅人多等状况,请客人谅解。请注意集合时间,不要单独活动。

第三方责任告知:

1.航班问题提醒: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说明:非旅行社行程中安排的购物、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

一、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鉴于《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可自愿参加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自由活动的时间、地点由旅行社根据团队行程整体安排确定,并在“行程介绍”中注明。

三、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书面文件。

四、自由活动中可选择的购物场所由旅行社在“行程介绍”中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可选择进入购物场所购物,也可选择在自由活动期间自由活动,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场所,也不得强迫购物。

五、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可能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六、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七、双方同意:如果团队未签合同,就要先出机票,则必须与客人协商书面约定清楚出票风险,征得客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票,客人同意出票后若有机票损失由客人承担,未征得客人书面同意出机票的,若产生机票损失由旅行社承担。

八、双方约定: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境内旅游,旅行社应当至少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如旅行社未按照前述时间提前通知旅游者,双方可协商安排旅游者参加其他日期和线路的旅游产品,费用多退少补。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旅行社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旅行社退还旅游者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但如旅行社有正当理由的(如机票、签证等无法转让),旅行社可拒绝该请求。

十、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十二、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公共交通经营者包括:飞机、列车、轮船、轮渡、地铁、城铁、公交、包机、包船、专列等旅行社无法掌控交通工具运行时间和运力安排的公共交通项目的经营者。

十三、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十四、在旅游出发前,旅行社将向旅游者发送“出团通知”,该“出团通知”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该“出团通知”中的行程安排与本“旅游行程”中“行程介绍”不符的,以“出团通知”为准。

十五、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如与《旅游法》不一致,以《旅游法》规定为准。

 

免责情况: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2、自由活动时间,请听从导游安排的准确集合时间及地点!如因客人自愿自行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活动,出现任何意外受伤情况,责任由客人个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意外情况发生时,旅行社已经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扩大损失,但游客不予配合而产生的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4、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旅游者在境内、外不准许参与色情场所等其他法律所不允许情况的活动,如有前往者,须负责自己的行为后果,本公司已作说明,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人已详细阅读此行程及备注,同意并遵守约定及旅行社安排。

 

 

 

 

游客签名:              日期: